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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既然要说实话那就来讨论!如果不认同 TOS 为什么还要购买? [打印本页]

作者: teNsi0n    时间: 2016-10-21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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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翔技校    时间: 2016-10-21 08:34
朕已阅。
作者: 悠悠    时间: 2016-10-21 08:36
坐等继续探讨
作者: Miss    时间: 2016-10-21 08:38
TOS是双方性的。如果是单方面的限制。那是违**国消费协议的。虽然我没买过你的产品,但是看了聊天截图。你特么给别人搞下就这么难?现在说别人违反TOS。别人也是被你逼的好不好。既然付款了,那都是真心实意想用的人,没事谁特么去找事做去。亲,先看下自己的影子,在去看看别人的影子吧。尤其是做服务行业的
作者: riwsh    时间: 2016-10-21 08:38
朕已阅。楼下不要复读机。自己技术不过关,给破了还要瞎bb。为什么大型软件公司那么多破解却没有倒闭?自己想想吧
作者: teNsi0n    时间: 2016-10-21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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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Nsi0n    时间: 2016-10-21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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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南好风景    时间: 2016-10-21 08:45
呵呵,前排小板凳。
作者: shuguang    时间: 2016-10-21 08:47
后排瓜子小板凳
作者: riwsh    时间: 2016-10-21 08:47
teNsi0n 发表于 2016-10-21 08:43
No

这和技术是两回事,我的主题,卖给老外的也有,为什么没见老外到处分享?

说的也有道理。这样吧,你发起个捐款或者众筹,大家自助下你吧。或者找组长投资。么么哒
作者: cong    时间: 2016-10-21 08:48
s应该还是前排
作者: teNsi0n    时间: 2016-10-21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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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ultrlinode    时间: 2016-10-21 08:49
刚才那个帖子的内容时间上有点乱,但我也看完了, 基本上就是:
1. teNsi0n承诺了却未做到,还一味变着法子找理由, 你要明白作为服务提供方, 不诚信是件很毁口碑的事;
2. my070 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将授权产品发给了别人,如果TOS 有相关规定, 你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所以作为局外人,我觉得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一点都不冤得慌.
作者: 倒影    时间: 2016-10-21 08:49
Miss 发表于 2016-10-21 08:38
TOS是双方性的。如果是单方面的限制。那是违**国消费协议的。虽然我没买过你的产品,但是看了聊天截图。你 ...

支持你的观点~
作者: 蓝翔技校    时间: 2016-10-21 08:59
我就是看不惯跳楼的,要跳直接跳,别博同情,楼主来撕?


你觉得组长会赞助名气臭的人?

等下获利了,组长要收款的时候他像这样推三推四我就笑了。

作者: teNsi0n    时间: 2016-10-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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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070    时间: 2016-10-21 09:04
vultrlinode 发表于 2016-10-21 08:49
刚才那个帖子的内容时间上有点乱,但我也看完了, 基本上就是:
1. teNsi0n承诺了却未做到,还一味变着法子找理 ...

我一向是支持正版的,要不然怎么会购买这么多正版软件呢,他所谓的TOS,难道不是单方面的吗 只写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他违约了,我们没办法他。我们客户稍不心就是灭顶之灾。他们的条款,说实话,没看过,绝对不存在故意放出
作者: jaysun    时间: 2016-10-21 09:06
TOS要相互遵守
作者: teNsi0n    时间: 2016-10-2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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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e2ndface    时间: 2016-10-21 09:14
teNsi0n 发表于 2016-10-21 09:00
终于来了一个可以讲道理的人。。

所以 任何事,都是两面的,你给别人做了,不给他做了,他会说你,你给 ...

楼主说工作量大,我是消费者,我有要求是不是正常?你各种理由,各种推这和我有一分钱的关系么?
没有那么多时间,那么高的效率就少接点单啊?

回到正题,别人错了就TOS一棒打死,自己错了怎么一句完善TOS就完了?没有补偿?自己的钱是钱,别人的钱就不是钱?
作者: teNsi0n    时间: 2016-10-2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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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Nsi0n    时间: 2016-10-2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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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070    时间: 2016-10-21 09:21
teNsi0n 发表于 2016-10-21 09:13
我违约了?你说一下,我违犯什么了?

这么多截图,还不能说明问题?还看不懂。诚信何在,还在这一直这里狡辩。我的话听不进去,其他人的回复,就没有一点听的进去吗,还老是拿你那个tos说事,有一条是为客户写的吗 你的地盘你作主
作者: teNsi0n    时间: 2016-10-2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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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jlml    时间: 2016-10-21 09:28
首先 我就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这个问题!!   好好的一个主题 为什么要预售?
说句不好听  你收了钱了 然后预售到下个月? 明年? 10年之后怎么办??  (不要说不可能,一切皆有可能)  

再说做为服务行业,回复客户的问题是最基本的礼貌(还有就是受气)  如果连这都做不了   你还是老老实实退出这个行业吧  
作者: Mr.Long    时间: 2016-10-21 09:32
这就好比我投诉电信我50m宽带只给那么点可怜的上行,反正我就这样如出一辙,霸王条款一大堆,明显对客户不公平,我投诉电信还可以退换余款,你这敢不敢先收订金,按进度给钱?
作者: 0x99    时间: 2016-10-21 09:32
teNsi0n 发表于 2016-10-21 09:20
换个想法,如果我开的是一件理发店,你办理了会员卡,但是想剪发的时候发现永远排不到你,

这个时候你跟 ...

将心比心,你们俩其实都有错,我觉得能和福利彩票打比方,买彩票的主要含义是为了做善事.
结果中奖了去兑奖一拖再拖 给谁心里都不舒服 互相理解下.
不过我是不支持 购买了主题或者服务 随便分享给别人的说.
就事论事 严格执行条款没什么问题 但是不也有好多法外开恩的情况吗.
我觉得正规的做法是 因为客户分享了你的主题 取消服务没问题,附加服务 比如你承诺的帮他修改什么的.还是得继续改 改完大家谁也不欠谁的 他想用那就重新购买.
作者: 0x99    时间: 2016-10-21 09:34
不过 大人之间的事再怎么闹 随便爆孩子的照片这就不对了,推荐LZ举报给版主处理.
作者: 0x99    时间: 2016-10-21 09:38
teNsi0n 发表于 2016-10-21 09:25
前期没有完善的情况下,可以说我的地盘我做主,如果你认同,那就要遵守!

否则你可以不购买!

还有就是 如果你承诺了多久给弄好 结果没弄好,这几个月服务器的费用讲道理来说 应该你负责的.
但是规定上不是这样了 所以还是大家互相理解一下吧.毕竟也是客户.
作者: teNsi0n    时间: 2016-10-2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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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Nsi0n    时间: 2016-10-2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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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r.Long    时间: 2016-10-21 10:23
teNsi0n 发表于 2016-10-21 09:45
他如果条款规定 给你多少上行就必须给你多少上行,赠送的服务按照相关条例来执行即可。 ...

坑爹的电信肯定会跟你说我们所有的用户都这样,可以给你退余款啊,大家都知道他们用上行卖钱去了,所以我投诉他们后,还是给我上行提速了。霸王条例就是霸王条例,跟**一样,有的选择反抗,有的选择沉默,相信还是会有人选择反抗的。用户购买产品和服务时大多数人都会忽略去看那长篇大论的用户协议,虽然写得清清楚楚,最终被坑后想要退款或是申诉被拒,最终大多数人懒得申诉了,从此商家一黑到底,口碑臭的一逼。。。希望可以站在用户的换位思考嘛。。。既然想把服务做好,又想赚到钱,为何不更人性化一点,合理一点,用户帮你宣传效果比你在这撕逼打口水仗的后果哪个更好?
作者: foass    时间: 2016-10-21 10:24
哦。。 刚才参考了一下这个帖子:http://hostloc.gdisk.cf/thread-332399-1-1.html

楼主有问题!!!
作者: teNsi0n    时间: 2016-10-2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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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腿    时间: 2016-10-21 10:31
违法了tos应该处理,但是你自己遵守了吗?给客户服务好了吗?
双方都有问题
作者: Mr.Long    时间: 2016-10-21 10:34
电信是奸商么?口碑好么?至少电信被投诉后与用户沟通的态度就要比你好,他们的条款协议我是签字了,电信被我投诉后也给我提速了,而你呢?算了吧,我觉得跟你这样的人纯属浪费时间...
作者: 椰子    时间: 2016-10-21 10:34
哎,之前嘴硬现在又自己打自己脸,刚才不是说的要给人家送律师函么
作者: teNsi0n    时间: 2016-10-2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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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gerank    时间: 2016-10-21 10:50
楼主是不是elinkhost  易联科技 ?
作者: 62900015    时间: 2016-10-21 11:37
对了,你的WHMCS7的破解版还卖不?
作者: hostloc    时间: 2016-10-21 11:53
TOS大还是消协大?首先要遵守大规则。
作者: hostloc    时间: 2016-10-21 11:56
我x,卖个模板就想送律师函了?要不要推送到网易首页啊
作者: fansfan    时间: 2016-10-21 17:01
有心在这里撕逼 不如赶快解决问题,就几百块的事情,撕成这样损失几何增加
作者: 左手写爱    时间: 2016-10-22 13:29
因为国外的TOS不知道在哪,再说也看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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